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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电台区成套化招标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本站 发布时间:2016/2/20 阅读:1749次 【字体:

2015年10月10日,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一则公告——国家电网公司配电变台成套化招标预告,在此之前业内盛传的配变台区成套化招标的消息得到了证实。
以下是公告的原文:
各潜在投标人:
为实现配电变台设计标准化,采购供应成套化,依据10kV柱上三相变压器台典型设计方案(2015版),国家电网公司将自2015年第三批配网协议库存开始,开展配电变台成套化招标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预告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(一)适用项目
1.按照“标准化台架、模块化组件”设计原则,国家电网公司新建或改造配电网(含城网、农网)应用新版典型设计方案的完整配电变台,实行成套化招标。
2.不包括以下项目:采用原配电变台典型设计方案并在协议库存合同履约期的;配电变台单一设备或材料技改大修项目。
(二)物资类别
配电变台划分为以下4个模块:
1.配电变压器模块:配电变压器、高压熔断器、避雷器;
2.低压综合配电箱模块:箱体、智能电容器组、塑壳断路器和测量电流互感器等;
3.电杆模块:水泥杆、底盘和卡盘;
4.附件模块:横担、变压器双杆支持架、绝缘导线或电缆、抱箍、螺栓和接线端子等。
各模块所含具体范围参见电子商务平台物资采购标准公告。
二、招标规则
(一)分包方式
按照成套化集成程度,采用两种分包方式,方式一:配电变压器、低压综合配电箱、附件合并为一个包,即配电变台成套设备;电杆单独分包。方式二:4个模块分别分包,低压综合配电箱、附件仍按“总部统一组织监控、省公司具体实施”模式组织招标。
先期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省(自治区,直辖市)电力公司自主选择适合的分包方式。自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第二批配网设备协议库存招标开始,全部采用方式一实施成套化招标采购。
(二)资格条件
两种分包方式,均不调整现行各物资品类资格条件。针对方式一配电变台成套设备、方式二配电变压器模块,均要求配电变压器供应商作为投标人,包内其他物资可外购外协,但需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。
(三)评审办法
1.商务评审
从投标文件编制情况、财务状况、投标人绩效评价三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。
2.技术评审
从“设备性能”和“成套能力”两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。“设备性能”评价要素包括技术水平、资源实力和组件材料等方面;“成套能力”评价要素包括成套制造能力、售后服务及技术运维支持能力等方面。
3.价格评审
采用平均下浮双边曲线法,关键设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,或设置包报价正向偏离否决投标的计算办法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2.投标人若选取依《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》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、取消中标资格处理的供应商作为外购外协产品制造商,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险。
3.所有招标事项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。
四、时间进度
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三批配网设备材料协议库存招标,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初,预计开标时间:2015年11月下旬。
请相关供应商及时关注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信息的发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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